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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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2-19 05:30:20
企业运营的复杂性,工作环境的多样性,都导致了在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工伤问题。企业如果不了解有关“工伤”法律条文的细节,甚至误解法律条款的规定,就很可能出现“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情况,既影响企业形象,又破坏劳资关系的和谐。
由工伤引发的劳资问题,是大部分中小企业都在高度关注的法律风险。因为当员工发生工伤时,往往又会涉及到企业社保问题——企业是否有为该员工购买社保,是否有相关防范措施,对于企业能否妥善解决问题尤为关键。
因此,在法律规范日渐明晰的今天,尤其是在新旧工伤、社保规范条例交接过渡的特殊阶段,正确的理解和适用相关法规,根据企业的用工特点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及事故处理预案就显得格外重要。
通过后台大数据分析,结合企业日常运营中的重点疑难,整理出17个高频问题,希望通过这种“快问快答”的形式,能够帮助大家更轻松的了解工伤及社保法规,及时分辨工伤及其例外情形,采取合法的法律风险防范的对策,有效的实现企业的工伤事故风险防范。
Part 1关于工伤认定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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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员工下班路途中被小车撞伤,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员工负次要责任,车主负主要责任;后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得到了支持。该员工的赔偿问题改如何处理?
律师:
1、公司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如果对该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即认为员工受伤不属于工伤,可以对认定结果申请复议;
2、如果对工伤认定结果无异议,结合员工伤残情况(伤残等级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公司会存在需要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的情形,具体标准由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3、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的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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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员工清明假期突发脑溢血或是在上班路上被撞,算不算工伤?公司要如何赔偿?
律师: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该员工在假期内突发疾病不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的要求,不属于工伤;
2、医疗期内,公司按照病假情形给员工支付工资;(病假工资根据当地标准发放,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深圳为:不低于本人工资的60%,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故在上下班路上被撞,不一定是工伤,要看是否符合上述规定;
4、发生工伤事故后,公司需要支付多少钱,依据公司有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工伤的伤情等情形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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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入职半个月的员工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在工作期间发病。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律师:
1、初步判定是否属于工伤,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职业病的,则属于工伤;
2、若不属于工伤,则按病假处理;
3、公司根据判定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属于工伤的,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不属于工伤的,治疗期内,公司按病假工资标准向员工支付工资,若公司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该员工没有在其他地方购买),则原社保报销部分,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赔偿;
4、若公司没有为该员工购买社保,建议及时购买,有些地方,后边补缴后仍是可以报销的,具体应咨询当地社保局。(咨询电话:区号+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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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工人出现工伤后才买社保,后期才签订劳动合同,现工人去鉴定工伤,公司怎么处理?
律师: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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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员工受伤,没有鉴定工伤等级,并且入职刚好一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员工现在不想在东莞医院处理,想回老家,要老板给些补偿,应该给吗,需要给多少?
律师:如果属于工伤的话,公司应该给予赔偿,具体赔偿多少根据员工受伤情况而定。如员工不愿申请伤残鉴定,建议同员工签订工伤赔偿协议,避免员工后期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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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公司承担),不购买社保,并与该员工签订相关的协议并约定:若员工发生工伤,保险公司的赔偿款视为公司的赔偿款,公司只需要赔偿工伤赔偿的差额即可。该种协议是否有效?法院是否会支持?
律师:
1、由于员工的工伤赔偿属于员工的法定权利,如果为员工购买的商业险被保险人是雇主,由于款项到时候是直接打给雇主,则可以用以抵扣公司应赔偿给员工的部分赔偿金,但是公司仍然需要将剩余部分差额按照法律规定赔偿给员工;
2、如果为员工购买的商业险被保险人是员工,因为判例几乎都是认为给员工买商业险且被保险人是员工属于福利,如果还要求员工放弃,则原则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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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公司将劳务承包出去,若工人受伤是否为工伤?公司不买劳动保险,是否需要承担风险?
律师:
1、分包给有资质的第三方:该员工与第三方公司属于劳动关系,我方仅仅是用工方,这种情况下,该员工受伤的,若我方在该员工受伤过程中不错在过错,原则上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由该员工与第三方公司按照工伤法律规定来处理;
2、分包给没有资质的第三方:若第三方是个人,因其没有用工资质,一旦员工发生纠纷,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对其受伤事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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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员工出现工伤已做赔付要不要签订协议?
律师:员工出现工伤赔付最好签订相关协议,并在协议中将赔偿金额、赔偿后后续的事宜等约定清楚,建议交给律师起草或起草后交给律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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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员工因为骨折摔伤在家疗养,三个月还没来上班,公司可以作为自动离职处理吗?
律师:
1、如果摔伤属于工伤,则按工伤处理;
2、如果摔伤不属于工伤,则按非因公受伤的规定处理。如若职工非因公司受伤一般享有3到24个月的医疗期(具体多久的期限需要根据员工的累计工作年限与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来判定),医疗期满后,公司可以与协商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3、如果是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是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建议医疗期满后,公司应主动询问员工是否还要继续上班,如果员工不想上班了,就让员工自己申请辞职。员工自己辞职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Part 2关于社保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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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为工人买了中国人寿的工伤意外险,可以不买社保吗?
律师:不可以。1、社保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为员工购买了意外险为由而不为员工购买社保;2、在司法实践中,若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若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则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且保险公司的赔付不能抵扣用人单位的赔偿金额;3、该保险一般被认定为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福利,且保险具有人身依附性,用人单位主张用保险公司的赔付抵扣用人单位赔偿的金额,一般不会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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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员工签订协议自愿放弃购买社保,是否有效?
律师:无效。1、购买社保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无论员工签订相关协议、承诺书,均为无效。员工依然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或要求补缴。另外,如果贵司不购买社保,如果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贵司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不购买社保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建议还是按照法律规定购买社保。2、如果公司实在不想为员工购买或者员工自己主动提出来不购买,还是建议贵司签订相关的协议,在此基础上,如果员工以“公司未购买社保”为由向贵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些法院会以“员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驳回员工的诉求。3、因此,如贵司愿意承担不买社保的风险,确实不给员工购买社保的,还是建议签一签相关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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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没有购买社保,工资组成应该如何?如何去规避这些风险?
律师:1、购买社保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建议用人单位按规定购买。如果是员工不愿意购买,可以双方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协议签订后,在工资条上需要有对应的社保费用部分,虽然不能免除社保局的补交和处罚,但是有机会免除以不交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并且可以要求员工退还这部分费用,各地区有区别;2、如果员工与公司产生社保方面的争议并仲裁,公司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数额不等,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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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员工与前公司打官司,希望现公司先不帮买社保,现任公司应该怎么做?
律师: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1个月为其办理社保,如公司未在限定期限内缴纳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所以建议公司根据国家的规定依法为职工购买社保,避免支付补偿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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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一份社保增减人员表原件,有什么作用?可以给员工吗?
律师:1、《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在新公司首次办理社保申请或者用人单位在公司人员人数变动(包括增加或减少)之后需要向单位注册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提交的证明文件之一,该申请表一般是由用人单位留底的;2、如果用人单位有给员工购买社保,可以将《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复印件给员工(但是不建议这么做),如果未给员工购买社保,《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将会成为劳动仲裁或诉讼中不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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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公司不给员工购买社保,把社保的费用直接折算给员工,可以吗?
律师:不可以,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社保属于强制性义务。公司把社保费用折算给员工的做法是虚假提高薪酬、规避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义务的违规行为,侵害了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障的合法权益。员工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地税部门或者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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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代买社保,有什么风险?
律师:会存在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的巨大风险。若该员工发生受伤或其他事故,很大可能要求代购买社保公司按工伤予以赔偿。不建议企业代买社保。若必须代买,必须与该员工签订相关协议,否认可能会被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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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不买社保一般行政处罚的严重程度怎样?对企业有何种影响?
律师: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3、行政处罚会同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开可以查询,在进行招投标或者政府项目、各类投融资项目时,受过行政处罚的企业可能会被排除在外。
Part 3后记
企业虽然参加了工伤保险,但部分工伤保险待遇仍应由企业自己来承担。对于工伤事故易发的单位或行业,应该如何有效地降低工伤事故带来的风险呢?有如下几点建议:
首先,对高风险工作岗位的员工,企业可以为这些人投商业保险,当发生事故伤害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其次,对于事故责任频发的企业,建议参加雇主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是以企业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由企业自己作为投保人、受益人和被保险人的险种。企业可通过参加这种商业保险,较好地的实现工伤保险责任的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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