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手 机:15508163888
微 信: 15508163888
时间:2025-05-02 12:01:11
自然人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是为因工死亡,包括在工作时间内以及工作上下班的时间内的死亡都是,但是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而导致的死亡则不算。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工亡职工的近亲属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这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和对劳动者家庭的关怀。
网友咨询: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律师解答:
工亡认定需要满足三个基本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工作时间不仅包括正常工作时间,还包括加班时间、因公出差期间等;工作场所不仅指常规的工作地点,还包括因工作需要前往的其他场所;工作原因则指伤害或死亡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律师补充:
工伤死亡是一种后果极为严重的事故性伤害,不仅给企业生产带来重大损失,而且常常遗留许多社会问题。职工死亡后,家属或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亡认定申请。首先需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亡后,近亲属持相关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各项待遇。若用人单位未参保,则全部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实践中,建议家属尽早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免责声明:非本网文中提及到:“杜泽坤”或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皆为来自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此页面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给站长发送邮件,站长邮箱:531014023@qq.com,站长将在收到邮件12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