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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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20 12:01:18
绩效考核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但当员工考核不合格时,企业能否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法领域一个常见的问题。
网友咨询:
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能直接辞退员工吗?
律师解答:
绩效考核不合格可能涉及"不能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两种情形。
"不能胜任"指劳动者缺乏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能力,需与一般性工作失误或短期业绩波动相区分,考核不合格必须达到持续性、全面性的程度。在用人单位制定的考核制度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劳动者绩效考核不达标,实质属于不能胜任工作的范畴。当劳动者绩效考核不合格被认定为不胜任工作,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可以直接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对不胜任工作的劳动者给予相关的培训,以提升劳动者的工作能力。或者,用人单位从更加合理的和善意对待劳动者出发对劳动者进行调岗。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绩效考核不合格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害,公司也可以依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证明员工的行为确实构成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害。
律师补充: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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