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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培训学什么?学多久?

时间:2020-02-21 10:30:20

  仲裁员培训内容有哪些?培训时长是多少?

  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每年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仲裁员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作风建设培训。

  仲裁员每年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四十学时。

  条文释义

  本条是关于仲裁员培训频次、时长等方面要求的规定。

  

  仲裁员年度培训制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仲裁员每年开展在职培训。此项工作是每年的常规工作,应当予以经费保障。

  培训内容应当围绕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作风建设四个方面展开。培训方式可以多样化,可以集中培训、灵活培训,专题授课、案例讨论、现场观摩、网络教育等多种方式相结合,但本条明确了仲裁员每年均应当参加脱产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26号)第(十五)条规定,各地可以探索远程在线培训、建立集中实训基地等培训模式,培训重心向基层倾斜。

  (一)政治思想培训

  仲裁员思想政治培训要以党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作为重点内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证仲裁员队伍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基础上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做好调解仲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职业道德培训

  职业道德培训的核心是培养仲裁员具有公正、廉洁、为民的道德准则,忠诚仲裁事业、保证仲裁公正、确保廉洁高效、坚持仲裁为民、维护仲裁形象。仲裁员应当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和业务活动中严格要求自己,维护仲裁形象和公信力。

  (三)业务能力培训

  业务能力培训主要包括提升仲裁员的法律综合素养、法律运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逻辑分析能力、调解沟通能力、文书写作能力等内容。培训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是法律基础理论培训,使仲裁员掌握法律的原理和知识;

  二是仲裁审理业务培训,增强仲裁员的法律运用能力;

  三是审理技能的培训,增强仲裁员的驾驭庭审能力、辨别认证能力、论证说理能力;

  四是综合知识培训,提升仲裁员逻辑学、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学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五是仲裁文书写作能力培训,提升仲裁员撰写仲裁法律文书的质量。

  (四)作风建设培训

  作风建设培训主要培养仲裁员在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法律权威,依法办案、爱岗敬业、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作风和形象。

  

  仲裁员每年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四十学时

  为了适应调解仲裁法律政策更新快,新类型劳动人事争议不断涌现,集体劳动争议等重大疑难案件需要及时协调处理的新形势的需求,保证仲裁员培训工作取得实效,更好地满足仲裁员提升能力的要求,有必要对仲裁员年度培训的学习方式和学时进行规定。规定仲裁员年度培训应当脱产进行,脱产培训时间为每年累计不少于四十学时,有利于保证仲裁员必要的系统学习,补充和丰富知识,提高调解仲裁效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值得注意的是,不能以仲裁委员会集中业务学习替代脱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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