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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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11 12:01:14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网友咨询:
十字路口发生车祸,责任怎么认定?
律师解答:
十字路口作为城市道路网络的重要节点,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区域。这类事故往往涉及多方责任认定问题,法律关系复杂,需要从交通规则、信号灯状态、路权归属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该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必须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如果一方违反交通信号导致事故,那么该方将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没有信号灯和交警指挥: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左转弯车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右转弯车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转弯车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右转弯车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车,超越车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律师补充: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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