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手 机:15508163888
微 信: 15508163888
时间:2019-11-02 19:00:09
一个民事案件原告“击中枪本身”如何变成刑事案件被告?2018年6月,苏州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该案件涉嫌民事贷款纠纷中的“日常贷款”。驳回原告王的申请,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和材料移交公安机关。 近日,被告王某因犯有强迫交易罪,被虎丘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他的团伙被告的其他四名成员也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一年和六个月的徒刑,罚款3 000至5 000元。
起初,为了偿还即将到期的5000元信用卡债务,苏州男徐通过小额贷款广告认识了孙谋和程某,并有了贷款关系。然而,他没有想到同样的债务已经转手好几次了,雪球在他意识到之前越来越大。 截至2018年1月,一家金融租赁公司因贷款而拖走了徐的一辆汽车。
“我通常开车滴,他们拿了车,我没有收入来源 “在审判过程中,受害者徐说,他一直告诉贷款人,他不能没有车或不付款。 因此,孙谋和程某提议预付9万多元,返还给金融租赁公司,然后赎回汽车。
然而,汽车一解除抵押贷款,孙翔和其他人就把它赶走了。然后他们要求徐从另一家金融租赁公司再借7.5万元来偿还之前的预付款。 根据徐的声明,“他们威胁我,如果我不写借据,就把我的车卖成黑色的。” 我不想让我的家人知道这辆车没有什么。 "
经调查,徐当晚实际收到58051元,其中58000元立即从程某处转出。 为了继续申请剩余贷款,他们找到了另一个人被告王某,并同意王某继续向徐某提供贷款。
然后,孙谋、程某等三人带徐某去了一个交通不便的停车场。他们与王某和胡某一起,用口头威胁和鼓掌迫使受害者徐某与被告王某签订了5.5万元(实际本金为4万元)的汽车质押贷款合同。被告王某将5.5万元转入被害人徐某账户后,孙谋、程某等人立即用POS机刷了5.5万元。
“他们只是不停地威胁我,没有签订新的借款偿还债务的合同,只是找我的家人,我很害怕 “在这种情况下,徐必须签合同,然后王开着徐的车走了。
截至2018年6月,王拿走了徐签字的5.5万元借据,并以私人贷款纠纷为由在法庭上起诉徐。 在民事诉讼中,原方和/或被告方对案件事实作出了非常不同的陈述。 在听证会上,当被问到他的职业和工作地点时,原告先是犹豫,然后反驳。 此外,在庭审期间,原告用手拍了拍徐的后脑勺。经审查,法院认定该案涉嫌"日常贷款",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调查。
被捕后,王如实陈述了犯罪事实,而胡自首并如实陈述了犯罪事实。 在审判期间,所有五人被告都自愿认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谋、程某、陈某、王某和胡某联合使用暴力和威胁迫使他人借钱。情节严重的,其行为均构成强迫交易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 在共同犯罪中,五人被告都起着重要作用,他们都是主犯,因此判决如上
法官说: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手段强迫购买和销售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商品交易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在市场交易中应遵循自愿和公平的原则。 主管法官提醒他,如果他在生活中遇到强迫交易,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向公安机关举报,并使用法律武器维护他的交易自由、权利和尊严,维护市场秩序的公平和稳定。
免责声明:非本网文中提及到:“杜泽坤”或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皆为来自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此页面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给站长发送邮件,站长邮箱:531014023@qq.com,站长将在收到邮件12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