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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申请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4-05-03 10:30:05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网友咨询:

  违约方申请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违约方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1、客观上出现合同僵局。

  2、主观上违约方不存在恶意违约,守约方拒绝解除合同违背诚信原则。

  3、在程序方面,法院需要依当事人的申请来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律师补充:

  合同僵局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达成新的协议,从而陷入一种无法解决问题的状态。一些长期性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形成合同僵局,一概不允许违约方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合同,有时对双方都不利。在出现“合同僵局”的情况下,赋予违约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的权力,以便当事人从难以履行的合同中脱身,这样既能减少双方当事人的损失和财产浪费,又能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流动与利用,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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