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试用期强制开除员工需要赔偿吗

  一、试用期强制开除员工需要赔偿吗

  试用期内开除员工是否需要赔偿,核心取决于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的合法解除情形,违法解除必须支付赔偿金,合法解除则无需支付赔偿或仅需支付法定经济补偿。

  我国法律对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作出了严格限制,仅两类情形属于合法解除:第一类是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职工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此类情形下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也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第二类是无过失性辞退,仅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这两种情形,此类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且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除上述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强行开除员工,均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试用期内,强制开除属于法定违法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最常见的违法情形包括:一是无任何正当理由,单纯以 “试用期内可随时辞退” 为由开除员工,这是最典型的违法解除;二是以 “末位淘汰”“绩效考核排名靠后” 为由辞退员工,即便劳动者考核处于末位,也不代表其不符合录用条件,该理由无任何法律依据;三是以公司经营调整、组织架构变动、岗位取消为由辞退员工,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四是以劳动者怀孕、患病、遭遇工伤为由辞退,此类情形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解除行为,即便在试用期内也不得实施;五是试用期内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口头随意辞退员工,未出具书面解除通知、未告知解除理由、未通知工会;六是超出试用期后,再以试用期内的表现不符合要求为由辞退员工,权利行使期限已届满,依法不产生合法解除的效力。

  三、被违法开除,试用期员工该如何维权

  关于赔偿标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标准为法定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试用期工作期限通常不满六个月,经济补偿金为半个月工资,对应的赔偿金即为一个月工资。此外,劳动者也可以不主张赔偿金,而是要求撤销用人单位的解除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

  关于维权路径,劳动者可按成本从低到高选择三类法定渠道:一是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要求其支付赔偿金或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书面和解协议;二是协商不成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行政机关介入督促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行为;三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申请的法定时效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