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启用汽车驾驶辅助功能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担责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智能驾驶技术逐渐走进大众生活,自动泊车、智能驾驶模式等功能成为不少车的卖点。

  网友咨询:

  启用汽车驾驶辅助功能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担责?

  律师解答:

  启用汽车驾驶辅助功能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划分需结合驾驶辅助系统的等级、事故具体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判断。

  市售车辆的驾驶辅助功能主要为L2 级(部分自动化),驾驶员需全程监控并随时接管车辆。在辅助驾驶模式下,驾驶员仍然是主要的操作者,这意味着驾驶员仍需对驾驶任务保持警觉并随时准备接管控制。发生交通事故且启用汽车驾驶辅助功能一方负有责任的,该车辆的驾驶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辅助驾驶系统存在缺陷或故障,且该缺陷或故障直接导致事故发生,辅助驾驶系统的提供商可能需要承担产品责任。机动车存在产品缺陷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时,当事人可以请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