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信号灯故障引发的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信号灯是维护路口秩序的核心设施,但现实中,因设备老化、电路故障或维护疏漏,信号灯“罢工”、“乱码”的现象并不罕见。

  网友咨询:

  信号灯故障引发的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驾驶人发现信号灯异常(如长时间不亮、显示混乱),应停车等待或通过其他方式确认通行权。例如路口车流密集时,按“让行规则”通行,需减速至“随时可停车”状态,若因未减速导致事故,仍需承担责任。夜间信号灯故障(如灯光昏暗、仅亮黄灯),驾驶人需开启近光灯、示廓灯,若因未开启灯光导致对方无法发现车辆,需承担主要责任。

  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经依照规定或按照要求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

  律师补充:

  信号灯故障引发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拨打 122 报警,说明信号灯故障情况(如 “XX 路口红灯不亮”“信号灯红绿同时亮”),同时拍摄现场照片(含故障信号灯、车辆位置、路面标线),避免后续因 “故障证据缺失” 导致责任认定争议。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