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驾驶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交强险赔不赔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交通事故频发,其中肇事逃逸案件尤为引人关注。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网友咨询:

  驾驶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交强险赔不赔?

  律师解答:

  交强险在驾驶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情况下,仍然需要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无责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无责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无责赔偿限额100元。

  律师补充:

  认定逃逸需同时满足主客观两方面要素:客观上要有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主观上要有逃避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故意。单纯的离开现场并不必然构成逃逸,关键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逃避责任的意图。

  肇事逃逸对于一起交通事故来说是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而且也是对于伤者极不负责任,对于这种行为的必须要受到严重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