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买了房一直未入住要交物业费吗

  很多业主都有一个误区:“我买了房但一直没入住,没享受到物业的保洁、安保等服务,就不用交物业费”。甚至有业主认为,物业费是“住了才交,不住就免”,因此长期拖欠物业费,直到被物业公司催收、起诉才慌了神。

  一、买了房一直未入住要交物业费吗

  买了房一直未入住,仍然需要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这意味着,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和整体性,其价值在于维护整个小区的共同利益和良好环境,不会因个别业主未入住而停止或减少。业主作为小区一员,需承担相应的缴费义务。

  二、未入住,物业费能减免或打折吗

  原则上,空置房物业费没有法定的减免或折扣。能否少交,完全取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或当地是否有特殊政策。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也没有地方性规定,业主仍需按合同约定的全额标准缴纳。

  对于业主而言,最稳妥的做法是:一、在签订购房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时,仔细查看是否有关于空置房收费的条款;二、了解房屋所在地是否有相关地方政策;三、在房屋空置期间,可与物业公司进行友好协商,看是否能就费用达成某种临时性安排。

  三、未入住,物业未提供合格服务,能拒交物业费吗

  不能全额拒交,但可协商减免部分物业费。

  业主需留存物业未履行服务义务的证据(如小区卫生照片、监控录像、投诉记录等),与物业公司协商减免;协商无果,可向住建部门投诉或起诉,由法院根据物业违约程度,判决减免相应比例的物业费,但若物业已提供基本服务,业主仅以“服务不完美”为由全额拒交,法院不予支持。

  逾期未交物业费的后果:物业公司会先催收(书面、电话等),催收无果后,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业主补缴物业费;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物业公司可主张违约金,但违约金过高,业主可要求法院酌情调整;逾期未交还可能影响业主的征信,或被限制参与小区业主大会表决等业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