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签字了可以更改吗
在婚姻关系走向尽头时,离婚协议的签订成为夫妻双方结束这段关系、处理相关事宜的关键环节。
一、离婚协议书签字了可以更改吗
如果离婚协议书只是双方签字,但还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协议尚未生效。此时,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协议即可。
离婚协议是双方为了解除婚姻关系,而签订的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所约定的协议,只有在双方拿到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之后,它才具备法律效力。只签订了离婚协议而没有领取离婚证的,在法律上不算离婚。
即使完成离婚登记,协议仍有可能被撤销的可能。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可以吗
离婚协议书中可以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在离婚时,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自愿将财产处分给子女,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合法有效的。例如,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一套房产,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该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子女,这种约定是被法律认可的。
三、婚内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能否作为诉讼离婚的依据
离婚协议书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条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不仅需要具备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登记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会发生法律效力。诉讼离婚中,如果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那么该离婚协议就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法院在判决时,不会仅仅依据这份未生效的离婚协议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