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网友咨询:

  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1、遗赠人与扶养人需具备法定资格。遗赠人需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对遗赠财产享有完全处分权。扶养人需满足“非法定继承人”的要求,法定继承人有法定赡养义务,不能作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

  2、协议需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遗赠人签订协议时需自愿、无胁迫、无欺诈等情形,同时,双方需对协议内容充分知情:需清楚生养死葬的具体义务、遗赠财产的范围等。

  3、遗赠扶养协议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因“难以举证”,即便双方认可,也可能因形式不合规被认定无效。

  律师补充: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双方均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扶养人不履行义务的,被扶养人有权解除协议,扶养人不再享有接受遗产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也不再补偿。扶养人履行遗赠扶养协议约定义务后,享有接受约定的遗赠财产的权利。如被扶养人无正当理由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扶养人有权解除扶养协议,被扶养人应当偿还扶养人已经支付的供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