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的能不能办理取保
一、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的能不能办理取保
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能否成功办理取决于是否满足法定条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并非自动获得的权利,而是需要办案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等因素综合判断后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四种情形: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这意味着此类案件可能判处较轻刑罚,符合取保候审的第一种情形。但存在主观恶性大、情节恶劣、有再犯风险等情形的,无法办理取保。
二、有前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还能办理取保吗
有前科并非绝对不能办理取保,关键看前科的性质、间隔时间以及本次案件的情节;若前科为过失犯罪、间隔时间较长(如5年以上),且本次案件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大概率能办理取保;若前科为故意犯罪(尤其是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间隔时间短,或本次案件情节恶劣,则无法办理取保。
三、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和保证方式有哪些具体要求
取保候审的申请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出。保证方式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二者只能选其一。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的,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
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具有法定性。申请人需要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同意取保候审的,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保证人必须符合四个条件:一是与本案无牵连;二是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是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是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保证人的义务包括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规定,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时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如果被保证人违反规定而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保证人可能被处以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被取保候审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