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刑法中专门规制公职人员合同渎职行为的特殊罪名。

  网友咨询: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有资产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在实践中表现为各种各样的行为:不认真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和货源情况,无视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擅自越权签订或者履行经济合同,不辨真假盲目吸收投资等。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体指国家机关中负有签订、履行合同职责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无罪辩护路径‌: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国家政策、市场行情发生变化等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或者虽然有失职被骗的行为,但给国家利益造成的损失未达到“重大”程度的,不构成犯罪,可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罪轻辩护要点‌:质疑"严重不负责任"的认定标准,主动挽回损失,积极配合调查,存在上级不当干预因素等。

  律师补充: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2)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