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手 机:15508163888
微 信: 15508163888
时间:2019-11-01 12:20:17
目前,随着监督体制改革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各级纪委监察委员会在处理公务犯罪时,经常遇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案件。从处理相关案件的实践经验出发,梳理了不明财产来源的计算、认定和取证方法,总结了容易被忽视的问题,以期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的侦查提供一定的参考。
未知来源的大量财产的计算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因此,在该类案件的调查中,对未知来源的大量财产的计算 、认定及取证工作至关重要。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定义,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经济犯罪全国论坛纪要中的相关计算说明,目前常用的计算公式如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现有财产+全部支出)-(来源收入+本案认定的巨额财富以外的涉嫌犯罪收入)
在上述公式中,minuend是现有财产和所有支出的总和,即1家庭的所有财产 在正常情况下,家庭所有财产必然等于现有财产和所有支出的总额,而家庭所有财产来自共同生活的成员的总收入家庭,因此成员的总收入家庭也等于现有财产和所有支出的总额;在上述公式的推导中,有两种收入来源,合法收入和其他违纪和非法收入来源(一般违纪和非法收入) 这样,除了本案中确定的巨额财富之外,来源收入和涉嫌犯罪收入的总和就是表明来源的所有家庭收入的总和,即扣除额 如果被调查人能够如实陈述所有收入来源,扣除额和细数应当相等,巨额财产不明金额作为差额应当为零 然而,实际上,这种差别通常很大,因为被调查者隐瞒了违反纪律和法律的收入。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认定与证据收集
对于来历不明的巨额财产的计算,公式不能简单机械地应用,而是要准确把握公式中各元素的内涵,结合案例进行全面客观的取证,科学确定各元素的数量,最后进行计算和鉴定。 接下来,笔者从获取证据和确定各元素数量的角度,逐一分析了公式和元素类型。
一是现有财产的类型、鉴定和证据收集 现有财产主要包括被调查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财产总和。现有财产的认定及取证要点如下:
扣押的现金和物品 被确认为违纪违法所得或者犯罪所得,或者被确认收受礼品,或者被调查人说明来源,监督机关不能排除来源的可能性和真实性的,应当计入财产总额,同时在扣除项目中扣除 其中,如有证据证明被扣押的外汇现金自取得之日起有购买时间,以购买时间为基准日进行汇率折算后计入现有财产,以扣押日期为基准日进行汇率折算后,无法及时查明时间和来源的外汇计入现有财产 同样,如有证据证明自购自购时扣押的贵重物品的价格已按照购买价格计入现有财产,且时间和来源无法确定的,扣押日期应作为价格评估的基准日,评估价格应计入全部财产。
银行存款、房地产、车辆、股票、债券、股票、保险和其他财产 这不仅包括以被调查者和同居成员的名义登记的财产家庭,还包括以他人名义持有并实际由被调查者拥有和控制的财产家庭,以及以不同居并实际由被调查者资助或控制的已婚子女的名义登记的财产家庭,是否包括在现有财产中应根据其贡献和实际归属来确定。 在调查过程中,必须记录相关人员的谈话和取证情况,明确财产所有权。 在确定金额时,房地产和车辆按照购买价格计入现有财产,银行存款按照备案日的余额计入现有财产。 备案日期后存款余额的较大变化应逐案分析。 股票、债券、股票、保险等权益性财产,投资本金金额明确的,应当按照投资本金金额计入财产金额;如果本金不明确,如重复操作的股票账户,则在被查封和冻结时(或截至申请日)股票账户的账面财产将在会计处理后计入现有财产,利润金额将从来源收入中扣除。
收集现有财产的证据时,应尽可能全面、详细,包括扣押清单、评估报告、合同文件、付款凭证和渠道,证据应完整收集。
第二是所有支出的类型、识别和证据收集 所有支出就是被调查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往全部支出的总和,一般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家庭每日支出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被调查者居住地居民消费支出数据,计算被调查者和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总人数和消费年份。
高额医疗费用 从医疗保险部门或相关医院取得的个人缴费部分除医疗保险统筹部分外
高额旅游费用和出国留学儿童费用 如果无法提供明确的支付凭证,可结合银行流量数据或相关人员的书面证词相互通信进行验证。
房屋装修和家用电器支出 在实践中,如果这部分支出有明确的支出凭证,以凭证为准;没有凭证的,以装修购买时间为基准日,价格由估价部门出具估价意见后确定,计入支出项目。
给孩子或其他人的钱 凡有明确资金凭证的,以凭证金额为准 没有明确证据的,结合有关人员记录证词对金额和支付事项进行确认
尚未偿还的贷款支出 凡有明确资金凭证的,以凭证金额为准 没有明确证据的,结合收据、借据或相关人员记录的证言进行确认 请注意,借出和归还的款项不包括在支出项目中,相关贷款收入经确认后可包括在来源收入中。
金钱和贿赂他人的东西 应根据本案或其他案件确定的行贿金额将资金和材料纳入支出项目
三是来源收入的类型、认定和证据收集 有来源的收入,是指被调查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来源的收入总和,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工资、奖金、补贴和其他工作收入 调查取证要尽快进行,因为涉及的单位和年份很多,相关单位整理统计资料通常需要很长时间。 收入项目应尽可能完整地列出,并应注意补贴收入,如出差。 被调查者及其配偶的收入起始和结束时间是从工作到提交日期,已婚子女作为家庭的成员,曾经生活在一起,他们的收入从工作到结婚前一个月计算。 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在早期可能缺少会计凭证,因此单位可以计算工资。如果单位不再存在,当地社会部门可以获取相关的年薪收入计算数据,缺失部分根据计算数据进行计算。
报酬等劳动收入 由于时间和人员的变化,可能很难核实。在这方面,应要求被调查者详细解释收入数额,并根据其他证人的证词和相关文件证据做出判断。如果不能排除合理性和可能性,则应按照有利于被调查人的原则确定。
节约储金收入的提取 只包括直接提取的金额,不包括用于公积金贷款的金额。范围还包括家庭住在一起的成员。
房屋租赁收入、房屋销售收入、股票投机收入、股权分红、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应当与房屋、股票、股权、银行存款等财产的证据收集一并收集、整理、统计,相关收入应当直接计入来源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应该逐户计算。
贷款利息收入、父母遗产以及投资和运营公司的收入 有明确书面证据的,应当根据证据确定收入。没有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详细说明每笔收入的数额,并根据其他证人的证言、具体事项、支付原因和相关文件证据进行比较和判断。如果不可能排除合理性和可能性,收入的确定应遵循有利于被调查人的原则。
其他违纪、违法收入来源(一般违纪、违法收入) 其中,违纪收入一般为收到的礼品,金额确认后直接扣除。
第四,涉嫌犯罪所得以外的巨额财富在本案中被认定。 如属于货币形态的,直接予以扣除,如属于非货币形态的,扣除时需注意是否已经在财产或支出部分中列明,避免漏计。
容易省略或重复计算的事项。
在办案过程中,被调查人家庭成员违规交款,资金来源与立案日银行存款余额无直接关系,且不存在重复计算问题的,交款计入现有财产。 如果在申报日期后从银行存款中提取资金,且银行存款余额已进行统计,则上述款项不计入现有财产。
在现有的房产中,房屋、车辆、股票、股权等盈利性资产也可以作为购买支出,而购买价格就是支出的金额。 然而,这些资产只能以一种方式分类。如果它们包含在现有财产中,则不会反映在支出中。如果它们包括在支出中,则不会反映在现有财产中,也不能重复计算。
计算购买房屋、车辆、股权等支出项目时。、首次购买房屋、车辆、股权等支出项目。已经购买和目前出售的资产不包括在支出项目中,因为第一次购买的支出在出售后已转换为其他形式的财产或支出,不能重复计算。
在现有的财产统计中,如果有证据表明货币财产已经转移并且无法收回,也应计入财产总额。
在现有的物业统计资料中,如果购买贵重物品或奢侈品有任何其他支出,应注意比较具体情况,以避免与现有物业中扣押的贵重物品重复计算。
居民日常消费支出是一个总的数字,它综合代表了日常零星支出。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如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虽然有特定的消费凭证,但它们实际上已经包含在日常消费支出中。为了避免重复计算,它们通常不包括在支出中。
如果相关资产涉嫌犯罪,被调查人已作出明确说明,但由于其他原因,如营利性事项未得到核实,该资产不能被认定为违法犯罪所得。 在这种情况下,资产仍被视为指示来源,可以从来源收入中扣除。
免责声明:非本网文中提及到:“杜泽坤”或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皆为来自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此页面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给站长发送邮件,站长邮箱:531014023@qq.com,站长将在收到邮件12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