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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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04 12:01:21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往往是双方最揪心的两个问题,很多人为此打的不可开交。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大原则。
网友咨询:
我和前夫离婚三年,儿子10岁一直跟我生活。最近孩子总说想跟爸爸住,因为爸爸答应给他买游戏机、不上补习班。前夫现在以此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请问孩子自己说想跟谁就能跟谁吗?
律师解答:
抚养权变更是指在离婚后,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一方或双方请求法院对原有抚养权归属进行调整的法律程序。司法实践中,子女意愿作为变更抚养权的考量因素之一,其重要性随子女年龄增长而提升,但绝非唯一决定因素。法院通常综合考量以下因素:子女生活现状的稳定性;双方抚养条件对比;变更可能对子女造成的影响;子女与各方家庭成员的情感联系。
建议母亲一方收集以下证据应对:收集证据证明当前抚养优势(如学习成绩单、课外活动记录);申请心理评估以辨别子女真实意愿;提供父亲抚养条件不足的证据(如工作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
律师补充: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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