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TA死刑!TA无罪释放!”你还在当网络上的“审判法官”吗?

时间:2019-11-01 12:18:54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不得定罪 “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规定

简而言之,判决必须依法作出,定罪权只能由法院行使。 任何其他机关、组织或个人评价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想象犯罪”都是没有意义的。 尤其是近年来,互联网上的各种舆论产生了不同的社会效应,如“谁应该被宣告无罪,谁应该被判处死刑”等,这些舆论在互联网上充当了“审判法官”。 事实上,这也导致了一群不知道真相的“吃瓜群众”发帖谩骂,根据他们的“主观幻想”更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而不是结合案件的“客观事实”来表达自己的意见。 首先,理解和区分一个概念。许多人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有时被称为“犯罪嫌疑人”,有时被称为“被告人”。助教是同一个人吗?

事实上,如何区分很简单,只要人民检察院正式以人民法院起诉为分界线 在调查、审查和起诉阶段,涉嫌犯罪的当事方称为嫌疑人,而在审判阶段,涉嫌犯罪的当事方称为被告 必须指出,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头衔,但统一称为被告

第二,关于举证责任,作为一个刑事诉讼案件,检方显然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而被告人没有义务证明自己无罪。 如有疑问,应给予无罪处理,例如,如果在审查和起诉阶段证据不足,不应进行起诉,或应在一审阶段作出无罪判决。 理论上,人们更重视“无罪推定”原则。所谓的“无罪推定”是指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有罪之前都应该假定自己是无辜的。 相对的“有罪推定”是审讯制度中一系列现象的总结,即被告在法律可被视为罪犯并给予相应的待遇。 这一点不需要深究,只有比较理解就足够了。

说到“无罪推定”,它更延伸到“从无到有的犯罪嫌疑”。事实上,“无罪推定原则”包含了“犯罪嫌疑人从无到有”的要求,但并不完全相同。 《[诉讼法》第12条体现了无罪推定的精神,而不是从不怀疑犯罪的精神。 无罪推定代表无罪推定法律 也就是说,表明被告人应在法律享有推定的诉讼地位,而不会被法院定罪。 犯罪嫌疑人想从无原则中体现的是一种判断规则或方法,即如果定罪证据不足或有疑问,法官应做出无罪判决。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保护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无论是公开的、检察的还是合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依法享有辩护权利和其他诉讼权利,还应包括辩护权利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其他诉讼权利。 在实践中,诉讼参与人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这意味着诉讼参与人有权采取法律手段在权利受到侵犯时依法保护其诉讼权利。 最重要的是保护嫌疑人辩护的权利或被告 公共安全、检察和法律当局有义务保证充分行使其权利,有义务为辩护(这意味着有效辩护)提供信息和条件,这些要求实质上是辩护 自决辩护可以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提及;然而,委托辩护是不同的。嫌疑人可以委托辩护自调查机关第一次讯问他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应当指出,在调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担任辩护 和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法律援助辩护可以在调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提供。 当然,司法机关有义务制止妨碍参与者诉讼权利的行为刑事,参与者还应承担法律中规定的诉讼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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