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我们该不该对“坏人”微笑

时间:2019-11-05 10:18:04

今天网上流传一个消息,重庆某刑庭法官,在法院门口被其判的被告人捅了一刀,已经在重症室抢救,行为人刚刑满释放。法官、检察官、警察因办案被报复的事情并不少见,这也让每个人心中又一次忧虑。

谁,会是下一个?

面对穷凶极恶的被告人,我是应该怒目而视、以严厉的声音为法律注脚,还是考虑今后可能独自面对不确定的个人复仇,选择怂一时的海阔天空?让职业情感为个人安危让步?

每一个从事法律的人都会考虑过这个问题,作为与社会阴暗最接近的人,如何避免黑暗笼罩自己头上,如何让案件承办人不成为下一个被害人,一直是让人忧虑又无奈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并不仅存在于刑事领域,无论你是从事民事还是刑事,无论是执行还是治安,都无法说你是安全的。

谁是下一个?不知道。

当年我刚入法院时在法院网站看到的第一个消息就是某法官在执行过程中被当事人用铁锹打伤,在转行做公诉人后又亲眼看到某被告人当面威胁承办警察:“你等着,等我出去!”。承办案件,就会决定他人的命运,也因此会因为处理结果遭来他人愤恨,这绝不能归因于处理不公,海瑞不也因为办案被追杀吗?

这是办理案件的副产品,这是法律人的宿命。

我们每个人都必然谈论过这个话题,“遇到被告人(当事人)找茬、报复,危及人身了,怎么办?”

我记得绝大多数的人回答是“跑!!”,也有职业素质很高且力气大的人回答“带着卷宗跑!”,甚至还有胆肥的一点的会说:“先讲道理,不行他动手我就动手。”可是谁都知道,跑只是玩笑话,因为你永远躲不过十五,只要愿意就永远会有一双眼睛在阴暗处看着你,等你处于劣势的那一刻。至于要跟别人动手的人,即使长期俯案工作没有消耗掉你的战斗意志和技战术水平,事后的追责还是可能捎带上你,并引来更大的麻烦。

我们都在说法律人的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可是什么时候能够完善。我记得我那个被铁锹打的前同事,之后在医院躺了很多天,领导过去慰问,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之后便没有之后。而这一切都是事后的措施,又能怎样。我们都知道,好在行为人没有下杀手,如果铁锹砍到脑袋,也许他躺的地方就不是医院。那个被威胁的警察,能做的也就是下班时多留意一点,尽量不一个人独行。

保障只能是滞后的。

面对“坏人”我们该不该微笑?对被告人不仅要有权利的保障、严密的法律逻辑,还要有嫉恶如仇的态度。而显然严厉的话语只能会激怒被告人,并把矛盾引导自己身上。可另一方面,如果凡是都因为可能的个人威胁对穷凶极恶之徒和颜悦色,又怎能震慑那些把犯罪当职业“见过世面”的被告人,又怎能让那些违背良知的人真正惧怕法律。微笑绝对办不好案件,劝导如果有用,让老师来办案好了。

我们难以微笑面对坏人,因为我们代表法律在愤怒。

人身安全保障和职业需要是一对矛盾。小北的城市,上个月有个警察在抓捕过程中牺牲了,留下妻女老人。后来跟他的一个同事聊到这个事情时,那个同事眼睛有些泛红:“我们帮别人挡住黑暗,可谁为我们遮挡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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