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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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2-18 05:30:17
今日案例
李阳(化名)在杭州某公司做送奶工,并签订了非全日劳动合同,某天凌晨5点,李阳在送奶途中,遇车祸被撞伤,后经当地劳动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八级伤残。
李阳受伤后,身心健康受到很大的伤害,出院后还遗留癫痫后遗症,经常性的复发和晕倒,无法正常生活。而且,从进单位开始,公司也一直未给李阳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发放工伤期间的津贴。
在认为自己未得到该有的补偿后,李阳一纸诉状将单位告上法庭,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共计10万余元。
案件经审理后,法院支持了李阳的合法诉求。
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应当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致使劳动者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故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损失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要为非全日制工缴社保吗?
其实,法律只是规定了企业要给非全日制用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等其他险种并没有强制性要求企业必须缴纳(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即企业可以合法地不缴纳除工伤保险费之外的社保费。
但是,基于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流动性大、人员增减调整方便,许多单位未将非全日制劳动者纳入单位人力资源库,忽视相应的工伤保险缴纳义务,或者是当地的社保政策限制,无法单独购买工伤保险。
同时,部分劳动者为获得更多报酬也不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此种情形下,一旦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的标准向工伤者支付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写在最后
非全日制用工这种新型用工模式自然有不少好处,但是无论哪种用工都少不了出现纠纷,而工伤是最不可控的情况,面对这种情况要注意一下两点:
1、企业应在实际用工前为非全日制员工及时缴纳工伤保险。
2、如企业未缴纳工伤险,也至少应缴纳雇主责任险规避工伤风险。
作为HR我们要做的就是把控好每一步流程,把用工风险扼杀在摇篮里。而出现风险时也要帮助企业最大化降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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