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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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18 12:01:16
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网友咨询:
在入职时,公司给了我一份未填写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内容的空白合同,我问怎么回事,人事说入职后会补填。请问这样可以吗?
律师解答:
公司的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妥的。劳动者有权拒签含空白条款的合同,已签署的可主张条款无效,且用人单位不得因此取消录用。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载明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条款,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就以上条款内容进行协商,并将协商结果完整填写在劳动合同中,不应当缺失或空白条款。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空白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以该合同无法定必备条款为由拒绝签订,必要时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律师补充: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司法实践中,裁判机关大多倾向于认为,只要未出现上述情形,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自愿行为和真实意思表示,应视为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仅以劳动合同空白为由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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