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别再傻傻分不清

时间:2019-11-14 13:56:54

许多企业出于商业秘密考虑,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会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由于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都可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因此很容易将二者误认为是一回事。

事实上,这两项协议有很大的不同。为了让企业和员工意识到薪酬之间的关系,更好地理解这两项协议之间的差异,今天我将给您简要的分析。

1 非竞争协议

竞业禁止是指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依法或者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不得在与本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兼职,或者在离开原单位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得在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工作,包括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员工自己创办的企业。 竞业禁止(Non competition),又称竞业禁止,是一种禁止某些人与某些业务内容相关的某些行为的制度。竞业限制对象有义务不从事特定的竞业限制行为。这一义务的产生有两个原因:

首先,它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公司法》关于董事、经理和其他非竞争义务; 2基于双方签署的非竞争协议,这些协议通常用于保护雇主的商业秘密。

2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指协议双方之间的协议,其中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书面或口头信息。如果负有保密义务的一方违反协议,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将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保密协议可分为单边保密协议和双边保密协议。单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负有单边保密义务的协议。

3 竞业禁止协议与保密协议

01义务的性质不同 不竞争协议是一项合同义务。保密协议中的保密义务是一项法律义务。不同之处在于,如果企业与其员工之间有保密协议,以双方之间的协议为准。如果双方没有保密协议,企业不能追究员工的违约责任。只有在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的范围内,企业才能通过侵权诉讼追究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保密范围限于商业秘密的法律含义,不包括企业的其他秘密。

02不同的有效条件不竞争的本质是剥夺雇员利用其积累的工作经验和技能获得更好工作和条件的权利。这将使员工放弃一些就业权利,在人力资源竞争中失去相对竞争优势,使员工不得不等待工作或进入竞争劣势的行业寻找工作,最终导致员工薪酬或失业的下降。因此,企业在设定竞业禁止义务时,必须按照约定每月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补偿,以保证员工的正常生活。否则,该协议对员工没有约束力。 然而,保密协议的生效并不要求企业向其雇员支付经济补偿。一般来说,保密协议将在双方就其意图达成一致后生效,双方将签署或盖章。

03不同期限

竞业禁止义务的存在是有时限的,工作中竞业禁止的时限是劳动关系的持续时间。员工离职后的竞业禁止期限可以由企业与员工具体协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法定的两年期限。

保密义务的存在没有时间限制。原则上,只要作为保密协议对象的商业秘密仍然存在,员工的保密义务就永远存在。虽然不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而免除,但最好约定保密义务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以避免因商业秘密的到期、披露或消除而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04限制不同

当有竞业禁止协议时,离职后,员工既不能在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也不能拥有与公司产品和业务相同的产品和业务。 保密义务限制员工离职后在本单位工作期间获得的商业秘密或其他秘密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它们不限制员工从事竞争性业务或在竞争性企业工作。

05追究法律责任有不同的方式 不竞争引起的争议受劳动争议仲裁前程序的限制。因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应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而不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因劳动合同项下的非法保密义务引起争议,企业可行使选择权,通过劳动仲裁追究雇员的违约责任,或通过普通民事诉讼追究雇员的侵犯商业秘密责任。

免责声明:非本网文中提及到:“杜泽坤”或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皆为来自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此页面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给站长发送邮件,站长邮箱:531014023@qq.com,站长将在收到邮件12小时内删除。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