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新买的车遭追尾,车主能否主张贬值损失

时间:2025-04-11 12:01:12

  在行车的时候,难免因为一些不正确的操作,对汽车造成一些小的刮擦,如果是严重点的交通事故,比如汽车被追尾比较严重,可能会贬值好几万。

  网友咨询:

  我新买的车被追尾,对方全责。车子修好了,但卖二手车时肯定要贬值几万块,我能要求对方赔这笔钱吗?

  律师解答:

  车辆贬值损失是指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受损,经修复后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车辆的使用寿命、安全性能、操控性能等也很难恢复到以前状态,实际价值必然降低而形成的损失,即因事故导致车辆价值降低而形成的损失。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原则上不应支持贬值损失,法院通常以“车辆已修复至正常使用状态”为由驳回诉求。但如受损车辆为购买时间尚短的新车、行驶里程较少,且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意见,结构受损致使车辆使用寿命缩短,上路行驶存在安全隐患,存在贬值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支持车辆贬值损失。

  事故车辆贬值损失的评估多由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评估鉴定,评估鉴定的依据是参照二手车交易的评估方式,以计算事故车辆与待销售的车辆与同类型未发生事故车辆的交易价格的差价为车辆贬值损失。

  律师补充:

  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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