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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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04 10:16:14
王怀疑妻子不忠,趁妻子睡觉时,拿起菜刀砍了她的头和脸,然后用剪刀刺伤了她的腹部。当她的妻子逃跑时,他用铁锹回击了她...该男子被判故意杀人罪,并被判处11年监禁。 涉嫌妻子不忠杀害妻子
王某,1967年出生,黑龙江人,住在辽宁省大连市。 2016年9月11日22: 00左右,王某想离开他的妻子李女士,因为他怀疑她不忠。李女士睡着的时候,他从厨房里拿出一把菜刀,砍了她的头和脸几次。 李女士醒来后,王拿起剪刀,在妻子腹部刺了几刀。 当李老师起身离家时,王老师拿起铁锹,打了李老师几下后脑勺... 李女士离家后,王某试图自杀,但没有发生。 李女士入院时患有失血性休克。她遭受腹部刺伤、全身多处刺伤、枕后区头皮撕裂和右颌面部外伤。经鉴定,李女士的身体受伤构成严重的二次伤害。 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了王某。 王某认为他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并辩称他那天喝酒后不想杀死李女士。" 只是想吓唬吓唬她。” 法院发现,事发后,王某在公安机关一共做了六份讯问笔录。在第一和第二封信中,他明确承认他想杀死李女士和李女士,因为他怀疑李女士有外遇。在第三到第六个音符中,他承认了罪行。 故意杀人罪被判11年
法院认为,王某犯有谋杀罪,其目的是通过用刀切割、剪刀刺伤和铁锹粉碎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 王某是犯罪未遂,将被从轻处罚。 王某在法庭上收回了供词,声称他不想杀死受害者,只是想吓唬受害者 经过调查,王某怀疑受害者有外遇。在受害者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他用菜刀砍下受害者的头、脸等关键部位,用剪刀刺伤受害者的腹部,即使受害者受伤后逃跑,他仍然用铁锹击打受害者的后脑。上述行动,加上王某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受害人的陈述和其他证据,足以断定王某的目的是剥夺受害人的生命。王某的法院辩护意见没有证据基础,法院不会接受。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定王某故意杀人罪,判处他11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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