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手 机:15508163888
微 信: 15508163888
时间:2025-05-06 12:01:18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网友咨询:
企业与员工之间签订保密协议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律师解答:
1、明确保密信息范围。关于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我国法律并没有确切规定什么内容、什么形式才算是商业秘密,一般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企业可以采用"具体列举+概括定义"的方式,明确界定保密信息的范围和类型。
2、明确保密期限。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当然属于保密期。另外还需明确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后的保密期限。保密义务的期限应当合理。对于一般经营信息,通常2-3年为宜;核心技术信息可约定更长期限甚至永久保密。
3、明确保密义务的具体内容。具体应包括禁止擅自复制、传播、使用以及协助第三方获取等行为。特别要规定离职后的保密义务,并明确返还保密资料的期限和程序。
4、明确违约责任。保密协议中可约定违反保密义务的赔偿内容以及计算赔偿数额的方式。
律师补充:
如果保密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支付保密费,而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那么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支付义务。如果保密协议中没有约定支付保密费,而只是要求劳动者履行保密义务,那么这并不直接违反法律规定。
对高管、技术人员等接触核心商业秘密的岗位,可约定更严格的竞业限制条款,但需额外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免责声明:非本网文中提及到:“杜泽坤”或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皆为来自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此页面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给站长发送邮件,站长邮箱:531014023@qq.com,站长将在收到邮件12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