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手 机:15508163888
微 信: 15508163888
时间:2019-11-03 15:54:37
2018年12月28日下午,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对迟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判决。被告迟文被判处两年监禁和5000元罚款。
临海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发现,2015年至2017年间,被告迟文通过各种方式非法获取与其长期发生冲突的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并将其保存在其注册使用的百度互联网磁盘、115互联网磁盘和移动硬盘中。 其中包括: 网购多个GPS跟踪器(车载定位通讯终端)、流量卡后私自安装在胡某、童某、池某旭、池某新、周某、潘某等人的车辆上,使用APP软件监控车辆轨迹并截取即时位置轨迹图予以保存;尾随跟踪上述大部分人员以及郑某,并偷拍偷录;利用其原系民警的身份,向餐馆、宾馆、小区物业等私自调取针对上述部分人员的监控视频,擅自使用公安数字证书、移动警务通,通过内部系统私自查询多辆汽车天网过车记录、住宿记录、航空记录、动车记录、人员档案、车辆档案,并以拍照或截图方式予以保存。
通过上述方法,被告迟文非法获取了27条全球定位系统轨道信息、37条秘密拍摄记录信息、18条监控视频信息、11条天网通行信息、247条住宿信息、289条导航空信息、277条机动车信息、447条人事档案信息和240条车辆档案信息。 在上述人员中, 胡和童是被告迟文借调单位的领导人。周和潘是被告池雯当时所在单位的领导和同事。徐驰和池鑫的两个兄弟与被告池雯发生了纠纷。郑先生曾发现被告迟文在未事先通知的访问中,在担任办公室主管期间,正在浏览网页和打开股票交易软件。 2018年5月21日,临海市公安局传唤被告迟文到庭。
今年5月21日,临海市公安局发布通知称:经过调查,迟文(男,1974年出生,黄岩区人)自2015年以来从网上购买了多套定位器和秘密拍摄设备。他经常定位、跟踪、偷拍包括迟浩田、潘和胡在内的10多人,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1000多条公民个人信息,如行踪、住宿信息、车辆信息等。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此前,据媒体报道,自2017年3月以来,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的前警官迟文在得知其时任黄岩分局副局长的老板与一名女子有染后,追踪了周香惠6个月。 迟文在一栋别墅的地下车库安装了一台摄像机,并拍摄了许多周香惠在地下车库与一名女子发生性关系的视频图像。 之后,他向黄岩区纪委和台州市公安局发送了音像资料,举报周香惠涉嫌违法违纪。
报告没有跟上 2017年7月,周祥辉发觉此事后报警,池文因侵犯隐私先后被黄岩公安分局处以禁闭7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被举报人周祥辉则因“未造成不良影响”未获处分,被调离至另一单位担任副局长。
迟文结束监禁和行政拘留后,向台州市纪委和浙江省公安厅提交了收集到的材料,向周香惠报告,但没有得到回复。 2018年4月,迟文拒绝接受他受到的行政处罚,并将黄岩公安局告上法庭。
迟文认为,周香惠长期不顺从女性和正当关系违反党纪的行为不应被定性为侵犯他人隐私。“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应该放弃休息时间去抓大量违法行为。”
周香惠在一次采访中说,齐文对他的几项指控是不真实的,他说“他被拘留了,[报告的内容]不可能是真的。” 周香惠拒绝对报告的具体内容发表评论,理由是“报告已提交给该组织进行调查”
12月25日《泰州日报》报道,12月17日,浙江省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就原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香惠受贿案举行一审公开听证会,并当庭宣判。 对被告人周祥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其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黄岩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发现,2002年至2017年,被告周香惠利用其城关派出所所长、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副局长的职务,多次帮助他人处理工程纠纷和追偿,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18.2万元。 事件发生后,被告周香惠归还了所有赃款。
黄岩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周香惠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案金额巨大,他的行为构成贿赂罪。 鉴于被告人周香惠如实供认了办案机关在立案后掌握的贿赂事实,也主动供认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贿赂事实,被告人供认了情况,返还了全部赃款,并有良好的认罪悔改态度,黄岩区人民法院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免责声明:非本网文中提及到:“杜泽坤”或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皆为来自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此页面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给站长发送邮件,站长邮箱:531014023@qq.com,站长将在收到邮件12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