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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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18 05:30:12
去缅甸看管当铺,
低门槛、超高薪!
误信虚假招聘广告,
本想去缅甸挣快钱的诸暨人蔡某某,
却深陷诈骗陷阱,
“被迫”走上一条不归路……
带几套银行卡来,从中可以挣差价
2020年3月,蔡某某因平时开销较大欠下债务。一日,他在网上看到一则高薪招聘信息——去缅甸看管当铺。心动的他便决定去应聘。
招聘联络人以当铺做生意需要为由,要求蔡某某带几套银行卡来,还承诺他可以从中赚取差价。于是,蔡某某便向朋友王某某(另案处理)非法收购了20套银行卡,随身携带前往云南。
抵达云南后,蔡某某却被两个缅甸人带到了缅甸境内的一个院子。
“卡院”竟是个洗钱诈骗的地方
这个院子叫“卡院”,是专门引诱国人来缅甸或者骗银行卡到缅甸进行洗钱、诈骗的地方。蔡某某经过“卡院”的培训,开始使用“卡院”的手机,按“卡院”的要求骗人骗卡来缅甸。为了尽快完成任务,他想到了来缅甸之前帮他搞到银行卡的王某某。随后,在王某某的帮助下,蔡某某成功骗到了25套银行卡给缅甸的犯罪集团。
从“卡院”逃跑,最终还是决定自首
“没想到其中有一张银行卡里的钱被卡主吃掉了6万多,‘卡院’的人就让我赔钱。我只能再去找王某某,让他去搞更多的银行卡来抵钱,但王某某也失去了联系,于是我决定逃跑。”蔡某某表示,他选了一天晚上,用床单做了一根绳子从二楼跳窗逃到缅甸的另一个区躲了起来。
东躲西藏几个月后,逃跑的蔡某某发现自己已经成为遣返人员,也深知自己犯了大错,便主动在2021年5月26日,到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南伞分站投案。
2022年3月11日,诸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蔡某某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蔡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五千元。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银行卡进行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犯罪后能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自2020年10月全国范围内开展“两卡”“断卡”行动以来,诸暨法院共计判处“帮信罪”82件134人。其中大部分被告人为社会无业人群,少部分为在校大学生或刚毕业学生。他们普遍经济拮据,贪图小恩小惠,较易被利益诱惑,加上法律意识淡薄,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法官提醒:电信网络诈骗因逃避侦查需要,犯罪分子会以提供高额报酬的形式收购电话卡、银行卡,甚至以“仅租用一天就还给你”的形式骗取“两卡”,请广大群众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拒绝以任何理由出租、出售。同时,提醒年轻的朋友们,切勿贪图小恩小惠,帮助犯罪分子收购“两卡”,走上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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