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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被调戏,丈夫反击致1死3伤,法院:无罪!

时间:2022-04-18 05:30:11

  妻子被醉酒男子调戏,丈夫阻止,对方竟然开始持械围攻两人,在紧急情况下,丈夫拿出了随身带的小刀,结果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伤,之后该男子被指控犯故意伤害罪,一审法院却判该男子无罪,这是为何?

  妻子被调戏,丈夫反击致1死3伤!

  2014年3月,一天晚上十点,陈某和妻子孙女士等水泥工在工地处吃饭,隔壁不远处容某及其朋友三人在不远处吃饭喝酒。吃完饭陈某和妻子就继续干活去了。

  晚上十点,孙女士一个人在卸混凝土,已经喝醉的容某和其朋友准备出去玩的时候遇见了孙女士,便对其言语调戏。后陈某得知妻子被调戏,便告诉容某及其朋友离开。

  容某及其朋友不仅不理会,还对陈某进行言语挑衅,用手摸陈某妻子的大腿。

  之后双方发生争吵,期间容某的朋友周某拿起铁铲冲向陈某,被孙女士拦住,于是周某将铁铲扔掉,赤手冲向陈某,期间陈某的妻子孙女士也被推倒在地。

  陈某准备去扶妻子的时候,容某和其朋友周某、纪某先后冲过来对陈某拳打脚踢,甚至拿起了钢管击打陈某,在周围人的劝导下一开始没有打到,后来挣脱劝架人员就很猛的朝陈某头部击打,幸亏陈某戴着安全帽,钢管顺势滑到手臂处。

  之后对方仍未停止攻击,陈某在此过程中一边左手护着妻子,右手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乱挥、乱捅,最后导致容某、周某、纪某和一劝架人员受伤,其中容某在逃离后因失血过多身亡。

  事情发生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

  法院: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庭审之中,公诉机关坚持认定陈某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并表示陈某的行为不具有正当性,属于互殴,从周某扔铁铲的行为可以认定对方害怕出事,所以选择空手对打,说明周某等人并没有致周某重伤、死亡的故意。

  一审法院认为,陈某面对的是有铁铲、钢管等手持器械的侵害人,这足以让人感受到生命威胁,陈某出于自卫才会在被围殴的情况下反击,且其出手强度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故其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属于正当防卫,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二审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是保护自己和妻子的人身安全,是对不法侵害的被动还击。纪某所持钢管击打陈某头部,若不是安全帽,必将造成严重伤亡后果,且陈某半蹲姿态,左手为了保护妻子,右手防卫,这是一种被动防御的姿势。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在此案中,有一点争议就是特殊防卫一定要身受重伤的情况下才能防卫吗?

  其实法律并未规定一定要在身受重伤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防卫,防卫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暴力犯罪进一步得逞,即使防卫人没有受到伤害,也不影响特殊防卫的成立。

  在该案件中,陈某及其妻子完全是为了防卫而进行的反击行动,如果对方及时停止攻击,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围殴、挑衅,也许不会是这个结果。

  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中,法律保护正当防卫者的权利,不会因为防卫者不是在生命危在旦夕的情况下进行的防卫,就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该案件的判决公平公正,关于此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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