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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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04 12:36:34
政策法规规定,我国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包括:标准工时制度、不定期工时制度和综合工时制度 那么,每个工时制度的特点是什么?加班工资是如何计算的?让我们看看
工时制度
一.标准工作时间制度
标准工作时间是指一天八小时,一周四十小时。
二是不规范的工作制度
定时工作制(Timed working system)是针对那些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而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计量或需要移动操作的工人的工作时间制。 一般适用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现场人员、销售人员和部分值班人员;企业内铁路、港口、仓库等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车司机和部分装卸人员。
三、工时制度的综合计算
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制度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一般适用于:交通运输、铁路、邮电、水运、航海空、渔业工人;地质和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行业的工人
注: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作制的,应当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计算加班费的规定
四、不同工时制下的计算加班费的规定
1.标准工时制度
工作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天3小时,且应支付不少于工资的150%。
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工资不低于工资的300%。
2.不规则工作系统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实行非正常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等其他工作和休息方式的员工,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在保证员工健康和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和休假权利以及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非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人不受加班工资计算等相关规定的约束。 -也就是说,对于不定期工作的工人,应采用灵活的工作时间和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不支付加班费。
3.工作时间的综合计算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职工,综合计算期内的实际总工时不得超过法定标准总工时,超出部分视为加班工时,加班工资按工作日计算。但是,如果工人被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加班工资应根据法定假日计算 -也就是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只有两种加班费计算方法:工作日和法定假日
主要依据:企业实施不规范工作制度和综合工作时间制度的审批办法;关于工人工作时间相关问题的答复;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制的审批办法;劳动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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