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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会有补偿金吗

时间:2019-11-04 12:33:05

根据合同终止的原因,劳动终止可分为强制终止和自愿终止。 其中,强制终止是指用人单位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情形时,劳动者提出的劳动合同强制终止。然而,自愿终止是指工人因个人原因选择离开。 被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获得经济补偿,因其他劳动者自身原因离职的劳动者应当获得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否则,法律没有规定自愿终止劳动合同的工人也应获得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下列十一种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员工休假和等待工作等典型做法可被视为未能提供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条件。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工资支付日期之后才支付,等等。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最低工资标准可在当地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上查询或拨打12333。 该地区2012年的最低工资为1260元 北京最低工资为1260元,扣除社会保障、公积金和税费后的工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未缴纳社会保险项目的,不依法缴纳。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例如,规定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等等。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违背劳动者真实意愿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例如,为了将工人的服务年限“归零”,强迫工人辞职并与他们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通过设立关联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用人单位名称发生交替变化的;通过非法手段;其他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的回避行为

7.用人单位免除法律责任,排斥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迫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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