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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出炉啦!

时间:2019-11-09 21: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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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交通事故,可以申请哪些赔偿?具体到手的金额又怎么算呢?近日多个地方省份出台了2016年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更新了《统计公报》。

《统计公报》中统计出了最新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这些参数在交通事故赔偿的金额中有重要的参照作用,下面快来了解看看2016年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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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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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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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2016年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


上述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中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占比最大,给事故当事人及家庭带来沉重经济负担。

以事故当事人为30岁城镇男性且有2岁小孩子为例,在下列城市中2016年交通事故赔偿金中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之和排名前三的是:上海165万,北京130万和天津110万,即使排名垫底的安徽省也需要65万。这还不包括其它项目的赔偿数据。(推荐阅读附文《为什么车险第三者责任险要从百万买起》)

上海

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上海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标准需要参考的“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等数据为: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962元/年;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6946元/年;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05元/年;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152元/年。

交通事故赔偿中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占比最大,以事故当事人30岁城镇男性且有2岁小孩子计算:

死亡赔偿金:52962元/年*20年=1059240元  ,  被抚养人生活费:36946元/年*16年=591136元   。合计:1650376元


北京

根据最新发布的《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北京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458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3803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569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811元/年。


交通事故赔偿中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占比最大,以事故当事人30岁城镇男性且有2岁小孩子计算:

死亡赔偿金:48458元/年*20年=969160元  ,  被抚养人生活费:20569元/年*16年=329104元   。合计:1298264元


天津

2016年度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101元/年;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230元/年;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82元/年;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739元/年;

2015年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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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中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占比最大,以事故当事人30岁城镇男性且有2岁小孩子计算:

死亡赔偿金:34101元/年*20年=682020元  ,  被抚养人生活费:26230元/年*16年=419680元   。合计:1101700元


江苏

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文件数据,江苏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全省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参考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173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57元/年;

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556元/年。


交通事故赔偿中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占比最大,以事故当事人30岁城镇男性且有2岁小孩子计算:

死亡赔偿金:37173元/年*20年=743460元  ,  被抚养人生活费:20556元/年*16年=328896元   。合计:1072356元


福建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发布的《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福建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相关数据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75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520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93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961元/年。


交通事故赔偿中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占比最大,以事故当事人30岁城镇男性且有2岁小孩子计算:

死亡赔偿金:33275元/年*20年=665500元  ,  被抚养人生活费:23520元/年*16年=376320元   。合计:1072356元


内蒙古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94元/年;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876元/年;

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76元/年;

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637元/年。


交通事故赔偿中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占比最大,以事故当事人30岁城镇男性且有2岁小孩子计算:

死亡赔偿金:30594元/年*20年=611880元  ,  被抚养人生活费:21876元/年*16年=350016元   。合计:961896元


山东

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发布的《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山东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相关数据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45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854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0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748元/年。


交通事故赔偿中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占比最大,以事故当事人30岁城镇男性且有2岁小孩子计算:

死亡赔偿金:31545元/年*20年=630900元  ,  被抚养人生活费:19854元/年*16年=317664元   。合计:948564元


湖南

根据2015年湖南统计局发布的《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调查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38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501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993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9691元/年。


交通事故赔偿中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占比最大,以事故当事人30岁城镇男性且有2岁小孩子计算:

死亡赔偿金:28838元/年*20年=576760元  ,  被抚养人生活费:19501元/年*16年=312016元   。合计:888776元


四川

2016年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根据上一年度四川统计局发布的《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调查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05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277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47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251元/年。


交通事故赔偿中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占比最大,以事故当事人30岁城镇男性且有2岁小孩子计算:

死亡赔偿金:26205元/年*20年=524100元  ,  被抚养人生活费:19277元/年*16年=308432元  。合计:832532元


宁夏

2016年6月13日,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2016年度全区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即日起执行,在该标准实施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仍按原标准执行。

按照相关法规,残疾人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确定。在宁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自治区城镇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伤残等级系数×20年×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60岁以上老年人每增加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016年度全区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依据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86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984元/年;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19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415元/年。


交通事故赔偿中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占比最大,以事故当事人30岁城镇男性且有2岁小孩子计算:

死亡赔偿金:25186元/年*20年=503720元  ,  被抚养人生活费:18984元/年*16年=303744元  。合计:807464元


广西

根据《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了广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参考指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关数据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416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321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67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582元/年。


交通事故赔偿中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占比最大,以事故当事人30岁城镇男性且有2岁小孩子计算:

死亡赔偿金:26416元/年*20年=528320元  ,  被抚养人生活费:16321元/年*16年=261136元  。合计:789456元


吉林

根据2015年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文件数据,吉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吉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01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973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326元/年。


交通事故赔偿中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占比最大,以事故当事人30岁城镇男性且有2岁小孩子计算:

死亡赔偿金:24901元/年*20年=498020元  ,  被抚养人生活费:17973元/年*16年=287568元  。合计:785588元


安徽

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文件数据,安徽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安徽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6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234元/年;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10821元/年;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975元/年。


交通事故赔偿中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占比最大,以事故当事人30岁城镇男性且有2岁小孩子计算:

死亡赔偿金:26936元/年*20年=538720元  ,  被抚养人生活费:17234元/年*16年=115744元  ,  合计:6544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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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详解

“计算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等有关法规规定,依据自治区统计局2015年度有关统计数据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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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赔偿“因伤致残”或“受害人死亡”栏内的项目外,尚需支付“一般受伤”栏目内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2、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不能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3、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4、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5、本表适用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也适用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人身故损害损偿还需根据责任大小确定赔偿责任系数。

转自财迷游言caimiyy By: 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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