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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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30 12:01:28
离婚,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网友咨询:
我和妻子正在打离婚官司,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她上周突然把孩子带回娘家藏起来了,不让我见面。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期间,一方父母为争夺子女抚养权而擅自将子女带离原居住地甚至藏匿的行为,已成为当前家事纠纷中的突出问题。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即使在离婚诉讼期间,父母双方也应当共同行使监护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做出重大决定。对方单方面将孩子带离并拒绝您探视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建议立即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1、收集能够证明对方藏匿行为的证据,如通讯记录、证人证言等。
2、可以向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申请行为保全,要求对方立即停止藏匿行为并将孩子送回原居住地。
3、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人格权侵害禁令,法院将依法予以支持。如果被申请人未主动履行法院的禁令,情节较轻的,法院将采取罚款或拘留的形式进行处罚,并劝诫其履行禁令,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执罪。
律师补充: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或者其近亲属等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致使另一方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另一方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的有关规定,暂时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事宜,并明确暂时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有协助另一方履行监护职责的义务。
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一方以另一方存在赌博、吸毒、家庭暴力等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情形,主张其抢夺、藏匿行为有合理事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依法通过撤销监护人资格、中止探望或者变更抚养关系等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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