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手 机:15508163888
微 信: 15508163888
时间:2019-11-24 12:39:06
离婚,除了财产的分割,最令人难以抉择的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孩子到底应该跟着谁?或者说法院一般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孩子的抚养权判决一般会考虑以下的几个方面。
一是孩子的年龄。离婚时,如果孩子尚在哺乳期,以跟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当然,也只是原则上这样做,并不绝对,如果母亲不尽抚养义务,对孩子的成长极为不利。法院也不会将孩子判给母亲。
二是孩子已过哺乳期,未成年。一般按照双方的协议,没有协议,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收入水平,有没有稳定的住所,是否利于孩子的上学、生活、成长,综合考虑。当然,如果孩子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意志,例如在七、八岁左右,也会听取孩子的意见。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的抚养权,以考虑最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还有抚养义务吗?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婚姻法规定,子女无论是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有抚养教育义务,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活费和教育费,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即使法院判决一定的数额,也不影响子女在必要的时间提出超过原判决确定数额的要求。当然,有抚养义务,也就有探望的权利,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当予以协助,不得阻碍。
离婚,伤害最大的就是未成年的子女。也希望父母双方不要意气用事,本着对子女负责、为子女成长负责的原则,尊重法院的判决。
免责声明:非本网文中提及到:“杜泽坤”或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皆为来自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此页面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给站长发送邮件,站长邮箱:531014023@qq.com,站长将在收到邮件12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