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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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08 12:01:06
嫖娼,是指以金钱、财物为媒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嫖娼在中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属于违法行为。
网友咨询:
我老公最近被我发现有嫖娼行为,我非常气愤想离婚。但是朋友说法院不一定会判离,请问律师,男方出去嫖娼法院一定会判离婚吗?
律师解答:
嫖娼通常可以成为判决离婚的依据,但并不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嫖娼≠同居/重婚,法院需结合嫖娼频次、后果及双方态度判断是否构成“感情确已破裂”,多次嫖娼且拒不悔改、嫖娼导致性病传播或非婚生子的,一般支持离婚。
律师补充:
因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下列情形属于婚姻关系中的“重大过错”:
1.重婚:过错方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长期生活,甚至办了酒席,拍了婚纱照,领取结婚证。
2.与他人同居:与第三者居住生活在一起。
3.实施家庭暴力:对另一半长期用暴力解决问题,语言与身体上的伤害。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不给饭吃、辱骂体罚、长期不给治病等等。
5.其他重大过错。其他重大过错是一个兜底条款。
司法实践中对嫖娼是否构成"重大过错"存在分歧,长期嫖娼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过错,建议当事人主张赔偿时,重点证明行为的长时期性、公开性及对家庭的实质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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