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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两卖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时间:2025-05-08 12:01:24

  "一房两卖"是指房屋出卖人将同一套房屋先后出售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并分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这种现象在房地产交易中并不罕见,尤其在房价波动较大的时期更为常见。

  网友咨询:

  一房两卖是否构成诈骗罪?

  律师解答: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判断一房两卖是否构成该罪,关键在于卖方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和"欺骗行为"。

  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卖方在签订第二份买卖合同时,是否明知房屋已经出售且无力履行第一份合同;2)卖方收取第二笔购房款后的资金去向,是用于项目开发或解决债务,还是个人挥霍或隐匿;3)卖方是否有逃避履行合同的行为,如变更联系方式、转移财产等;4)卖方是否采取欺骗手段,如伪造产权证明、隐瞒抵押事实等。

  律师补充: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根据诈骗手段、犯罪数额、损失数额、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构成合同诈骗罪的,综合考虑诈骗手段、犯罪数额、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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