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离婚后收入减少,可以要求降低抚养费吗

时间:2025-05-07 12:01:31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网友咨询:

  我和前妻离婚三年了,一直按照法院判决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最近公司效益不好,我的工资被降了40%,现在支付抚养费后自己生活都很困难。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向法院申请降低抚养费吗?

  律师解答:

  抚养费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按照法律规定或双方协议,向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的用于子女生活、教育等必要开支的费用。抚养费要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能力,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司法实践中无论是协议约定还是经法院判决确认的子女抚养费数额,原则上短期内不作调整。但是,若父或母负担能力确实因工作变动、身体健康等客观原因暂时性严重降低的,可综合考虑原抚养费标准、子女实际生活所需以及父母另一方的负担能力等因素,酌情适当降低其抚养费支付数额标准。

  对于申请程序,建议准备以下材料:近一年的工资流水或收入证明;如因失业需提供离职证明和求职记录;如有其他经济负担(如赡养老人、重大疾病等)需提供相应证明;当地生活消费水平的相关数据等。

  律师补充: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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