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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将房过户给孙子被赶,如何维权?

时间:2024-01-23 10:30:15

上海86岁的金老伯有一套位于浦东新区的房子。几年前他因病入院,在儿子儿媳劝说下,老人将名下唯一一套房产提前过户给孙子,为表诚意儿子一家将房产证交由老两口保管。后来金老伯他们搬回家两天后发现门锁被换。儿子儿媳却拿着房产证表示你们的孙子说房子是他的,你们无权居住。最后,两位老人无家可归,最近只能暂住于招待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儿女不赡养老人处理办法有四种。

1、子女拒绝赡养者人的,父母可以通过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2、如果调解无效或子女不履行协议的,老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起诉法官通过调解或者判决让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3、如果子女拒不执行的法院判决的,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4、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导致老人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会构成虐待罪或者遗弃罪。老人可以向公安局报警,通过公安机关起诉或者本人自诉的方式,由法院对涉嫌虐待、遗弃的行为进行定罪处罚。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包括什么?

子女对父母尽赡养扶助的义务主要包括对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侍奉及精神上的慰藉。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赡养人不得以放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近年来,不少老人因为听信遗产税之类的说法,就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或孙辈,很多情况下都是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然而,拿到房后,子辈或孙辈却不照顾老人,不尽赡养义务,这个时候老人想要再维护自己的权利就非常难。在此提醒,老年人在处理房产等重大财产问题时一定要谨慎,应该保持对财产的掌控,对于重大决策要慎重对待,不能过早割舍自己的财产权益。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出台更具保护性的法律法规,以保障老人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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