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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能否以房屋被查封为由拒缴物业费

时间:2025-04-19 12:01:16

  物业是提供给全体业主公共性管理和服务的机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物业服务逐渐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网友咨询:

  业主能否以房屋被查封为由拒缴物业费?

  律师解答:

  房屋被查封后,业主仍需缴纳物业费‌。物业费属于房屋所有权衍生的法定义务,与居住状态无关。

  房屋查封‌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或执行阶段,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涉案房产采取的一种限制性措施。这一措施主要是为了防止房产被转移、隐匿、毁损或变卖,从而确保判决或裁定的顺利执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查封的房屋在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生效之日之前,所拖欠的物业费仍由原业主承担;在此之后,产生的物业费则开始由买受人承担。若执行法院在拍卖时已在“竞买须知”“竞买公告”中明确告知竞买人房产存在拖欠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瑕疵,并提醒竞买人自行调查,则竞买人出价竞买的行为应视为愿意承担相关费用。

  律师补充: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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