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哺乳期被变相降薪如何维权

  对于一些初为人母的职场女性来说,孕育新生命在带来喜悦的同时,也会带来困扰。部分职场女性因怀孕、休产假等可能遭遇调岗、降薪甚至被解除劳动合同等现实问题。

  网友咨询:

  哺乳期被变相降薪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哺乳期工资应当正常发放,单位不得克扣、不得降低。哺乳期被变相降薪的,可通过下列渠道维权:

  1、女职工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友好沟通,明确指出单位行为的违法性,并要求恢复原工资待遇和工作岗位。

  2、如果协商无果,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时,需要准备好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处于哺乳期以及单位存在违法降薪行为。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进行更全面深入的审查,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律师补充:

  哺乳期是哺乳动物生长发育所应当经历的重要阶段。为了保护母婴健康,降低乳幼儿死亡率,国际上已将保护、促进和支持母婴喂养作为妇幼卫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保护“三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既是用人单位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也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