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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的遗嘱人只按手印,遗嘱效力如何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网友咨询:

  代书遗嘱的遗嘱人只按手印,遗嘱效力如何?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代书遗嘱不宜认定为有效。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的遗嘱人没有在遗嘱上签字只按手印的,代书遗嘱形式上存在瑕疵、不符合法律规定,故该代书遗嘱无效。但确有证据证明系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实质要件的,可认定有效。司法实践中的例外情形有:遗嘱人客观不能签名‌:如丧失书写能力、重病等;有补强证据证明真实性‌:如全程录音录像、多位无利害关系证人证言等。

  律师补充: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