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的如何定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的如何定罪?
律师解答:
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一般情况下会以抢劫罪定罪,但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为抢劫罪本身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与抢劫行为紧密相连,且严重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和财产权这两个法益,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应以抢劫罪定罪,并因其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面临加重处罚。
如果抢劫者在抢劫行为完成后,出于灭口、报复等其他目的故意杀害被害人,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单纯以抢劫罪一罪论处了,而应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因为此时的杀人行为与抢劫行为在时间和主观目的上相对独立,抢劫行为已经完成,杀人行为是基于新的犯罪故意实施的。
律师补充: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构成抢劫罪的,根据抢劫的数额、次数、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构成抢劫罪的,综合考虑抢劫的起因、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从严把握缓刑的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