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三人犯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刑

时间:2022-06-11 10:30:08

  近日,当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

  案情简介:2020年6月,被告人余某、刘某某、汪某某商议偷渡至缅甸小勐拉地区开设餐馆,余某联系负责偷渡的蛇头“东哥”。同年8月,余某、刘某某、汪某某搭乘“东哥”安排的小汽车,从云南省孟连县中缅边境中国一侧非法出境至缅甸邦康。同年11月,余某、刘某某从中缅边境缅甸邦康一侧界河乘坐皮划艇非法入境到中国勐啊,被当地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21年3月,汪某某向缅甸邦康警察局投案,被移交给中国孟康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勐啊分站。

  2021年7月,被告人余某、刘某某、汪某某接到当阳市公安局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偷越国(边)境的犯罪事实。三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在偷越国(边)境罪的共同犯罪中,三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但刘某某、汪某某犯罪作用相对较轻,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对余某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对刘某某、汪某某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不管是自己偷渡还是试图帮助他人偷渡都将构成犯罪。偷渡行为不仅危害国家安全,扰乱国边秩序,危及人身安全,在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的时期,非法出入境还会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的感染风险和危害。大家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免责声明:非本网文中提及到:“杜泽坤”或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皆为来自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此页面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给站长发送邮件,站长邮箱:531014023@qq.com,站长将在收到邮件12小时内删除。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