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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发生交通事故时未系安全带,是否需要自担部分责任

时间:2024-04-24 10:30:06

  汽车安全带是为了在碰撞时对乘员进行约束以及避免碰撞时乘员与方向盘及仪表板等发生二次碰撞或避免碰撞时冲出车外导致死伤的安全装置。

  网友咨询:

  乘客发生交通事故时未系安全带,是否需要自担部分责任?

  律师解答:

  需要。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不论是驾驶员还是同乘人员,无论坐在前排还是后排,都应该始终遵守交通法规,系好安全带。大部分驾驶人和副驾驶乘员已经养成了上车先系安全带的良好习惯。但后排乘坐人往往会忽视系安全带的重要性。殊不知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后排乘坐人如未系安全带,因没有安全气囊的缓冲和保护,可能会撞击到前排座椅、顶棚、前挡风玻璃、仪表台,甚至被直接甩出车外,严重威胁自身和前排驾乘人的生命安全。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行为,虽然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事故责任,但该行为增加了自身的危险,客观上也造成了损害结果的扩大,存在过错,应自担部分责任。

  律师补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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