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孩子在幼儿园被虐待,该如何起诉?会不会构成虐待罪?

时间:2019-11-08 09:19:17

  近来,幼儿园老师体罚学生、辱骂学生,老人遭遇护工责骂的案件层出不穷,我们对该行为谴责的同时,思考这些行为是否触犯了刑法规定的虐待罪呢? 根据刑法第260条的规定: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挨饿、限制人身自由、侮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法妞网友咨询:

  幼儿园虐待儿童法律最高判多少年?

  律师解答:

  法律上的虐待,特指虐待家庭成员;在幼儿园虐待幼儿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最高可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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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补充:

  老师对儿童的折磨不构成虐待罪,虐待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如果发生人身损害达到一定程度,则构成故意伤害罪。你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该老师对你的孩子进行人身伤害赔偿,另外,还可以要求该老师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但是要注意,我国法律规定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也就是说,自你们知道或应当知道孩子人身受到伤害或确诊之日起开始计算一年之内,如果你们没有要求赔偿的话,该诉讼时效就已经过了,法院将会驳回你们提起的诉讼。

  由于事件层出不穷,为了防止虐待事件愈演愈烈,《刑法修正案(九)》中对虐待罪做了修改:

  第一,将虐待罪告诉才处理的,改为:告诉才处理的,但被虐待人没有能力告诉,或制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的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受害者没有能力告诉的,公诉机关也可以直接介入,追究施虐者的刑事责任。

  第二,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律师结语: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看管义务的人,即护工、老师等都能成为虐待罪的主体。所以幼儿园老师虐待学生,满足一定的条件,将会构成虐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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