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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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01 10:58:00
《刑法第九修正案》颁布后,中国正式建立了无期徒刑制度,但这不同于其他国家的无期徒刑。 首先,就适用范围而言,它只能针对贪污贿赂罪,当罪行达到极其严重的程度时,死刑和缓刑还可以伴之以终身监禁罪犯的决定。
01
中国有无期徒刑吗?
201 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新设了终身监禁制度,修正案九自201 5年1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司法解释中对于201 5年10月31日以前实施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不能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而根据修正后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可以罚当其罪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足以罚当其罪的,不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无期徒刑”在中国不是一种惩罚 从《刑法修正案(9)》关于无期徒刑规定的立法技术来看,《刑法修正案(9)》中规定的“无期徒刑”显然不是一种新的刑罚,而是一种执行方法或措施。
《刑法修正案(九)》在无期徒刑立法技术上有三个特点:
首先,《刑法》一般条款中规定的处罚类别没有修改,无期徒刑不被视为一种新的处罚类别。
第二,刑法修正案(9)第44条第1款第3款(后)规定:“如果数额巨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失,应处以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财产。” “在这里,对严重贿赂罪的法定惩罚不包括无期徒刑
第三,法律的表述表明无期徒刑只是一种处决形式。
《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一个人犯第一款罪,在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下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和其他情形,同时决定在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假释。” “在这里,无期徒刑是“决定的”而不是“判决的”,其起点是在死刑期满并减为无期徒刑时设定的,这进一步表明立法者不把无期徒刑视为一种刑罚类别。
02
无期徒刑有哪些类型?
无期徒刑包括许多类型:
(1)绝对无期徒刑
对于某些罪行,一些国家在立法中规定了绝对无期徒刑,法官没有任何惩罚选择,例如英国的谋杀案。
(2)酌情终身监禁
对于某些罪行,无期徒刑是一种任择处罚,具体适用由法官决定。 大多数无期徒刑立法都使用这种方法。
(3)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
要求终身罪犯必须终身服刑,不得假释,但允许减刑或赦免。美国和澳大利亚的一些地方采用了这样的规定。
无期徒刑只适用于贪污贿赂犯罪,也适用于情节极其严重的罪犯。 应当指出,无期徒刑是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措施,而不是一种新的刑罚。 因此,关于适用无期徒刑的决定不是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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