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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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07 12:01:22
随着我国公共交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公共交通出行。但是,近几年时常出现乘客抢夺公交车司机的方向盘、或者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与司机斗殴,这严重侵犯了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权益。
网友咨询:
妨害安全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妨害安全驾驶罪,是指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妨害安全驾驶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客观行为主要表现为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运行。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该罪主体,主要是乘客。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妨害安全驾驶,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律师补充: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妨害安全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1、妨害安全驾驶罪行为人主观上通常是因情绪失控临时起意,如与驾驶员发生争执后实施暴力或抢控装置,一般不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甚至具有明确的加害目的。
2、妨害安全驾驶罪表现为对公共交通工具驾驶人员使用暴力(如殴打、拉扯)或抢控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干扰正常行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行为方式更广泛,包括放火、爆炸、高空抛物、危险驾驶(如高速逆行)等与前述行为危险性相当的手段。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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