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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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9 10:30:19
近日,在浙江温岭,有网友拍摄到一男子疑因盗窃被群众抓获后绑在树上示众,并被多人扇耳光。视频中,某菜市场附近,一男子被众人控制,有人递绳子将其双手捆绑,还有人对其扇耳光。随后,该男子被绑至树上,多人围观拍摄。大溪派出所一工作人员透露行窃男子系惯犯,“附近居民比较义愤填膺,已经对他们批评教育”“小偷已经抓过来处理了”。法律如何评价此事?
法律通过“正当防卫”“见义勇为”等规定,保护、鼓励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任何公民对正在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人,都有权将其扭送公安机关。但动用“私刑”不可取,实质上是“以恶制恶”,是对法治的破坏。
涉事男子虽然涉嫌盗窃,但其人格尊严仍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也不能通过非法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其人身自由,亦不能对其进行殴打。群众发现涉事男子有盗窃行为,将其控制后扭送公安机关即可,其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自有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制裁。诸如捆绑、示众、扇耳光等此类动用“私刑”的行为,不但侵犯了其人格尊严,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侮辱、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刑事犯罪。
总的来说,对于犯罪行为,法治社会应当依法处理,坚持法律的权威性。但在此过程中,也需要更多的关注社会底层问题,共同努力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解决犯罪问题,并确保每个人的安全和权益。
综上所述,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对待坏人都应当遵循法律程序和道德规范。我们需要共同努力,为打击犯罪、保护公民权益创造一个更加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法治社会的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以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安全和公平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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