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虚构债务参与分配可能构成什么罪

时间:2023-07-10 10:30:07

  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不仅扰乱正常的司法秩序,也给国家司法资源带来浪费,直接损害相关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了国家司法公信力。

59.jpg

  网友咨询:

  虚构债务参与分配可能构成什么罪?

  律师解答:

  根据虚假债务的目的不同,涉嫌的罪名也不同。

  如果犯罪嫌疑人虚构债权债务来侵占公司资产,那么可能会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犯罪嫌疑人串通别人虚构债权债务,那么该犯罪嫌疑人可能会构成诈骗罪。如果犯罪嫌疑人虚构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别人利益的,那么会构成虚构破产罪。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

  律师补充:

  虚假诉讼的表现形式:

  1.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

  2.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

  3.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

  4.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他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免责声明:非本网文中提及到:“杜泽坤”或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皆为来自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此页面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给站长发送邮件,站长邮箱:531014023@qq.com,站长将在收到邮件12小时内删除。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