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泽坤律师:15508163888

男子造谣人民广场站出事被行拘!

时间:2023-06-30 10:30:12

628日,网传上海地铁人民广场站有人无差别杀人。经核实,此为假消息,网民贺某(男,32岁)为博取关注,利用上海轨交民警救助突发疾病群众的照片编造不实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目前,贺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谣言,指的是没有相应事实基础,却被捏造出来并通过一定手段推动传播的言论。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邮箱、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等)而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话语。

散布谣言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对于网络上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三种责任:

一是民事责任。

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

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是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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